更新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
生效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
本协议由众筹项目发起人、支持者与薪弃疾病众筹平台的运营主体“吉林省薪弃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发起人和支持者应在签署本协议前认真阅读协议全部内容,尤其是以加粗或显著方式标识的⻛险提示、特别提示、争议解决等条款。发起人、支持者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视为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 众筹:指发起人与支持者共同完成项目的行为。支持者出资支持,发起人完成项目并按承诺向支持者交付回报。
- 薪弃疾众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指由吉林省薪弃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和管理的“薪弃疾”APP 及其关联网站、H5、小程序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平台形态。因业务调整导致的运营主体变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 发起人:指在平台上发起众筹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支持者:指出资支持众筹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众筹期限:指发起人在项目⻚面确定的募集时间。
- 预定募集金额(目标额):指项目设定的目标筹资金额。
- 众筹募集成功:指众筹期限届满且达到预定募集金额。
- 众筹失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即为失败:
①众筹期限届满未达到预定募集金额。
②发起人在众筹期限届满前取消项目。
③发起人在众筹募集成功后明确表示无法按约定发放回报。 - 项目成功结束:指发起人已按承诺向支持者完成全部回报交付及售后义务。
- 价格类型:
①早⻦价(早⻦订单):发起人设定的限量优惠名额及对应价格与权益。一经支付,支持者不可发起退款申请;如众筹未达标失败,平台统一退款;如因非募集失败原因导致项目失败或终止(如发起人主动取消、信息不实被下架、资质不符等),不予退款;平台原因或不可抗力按平台统一方案处理。
②普通价(普通订单):非早⻦档的支持价格。支持者可在众筹截止前按平台公示的“时间阶梯规则”申请退款;达到或超过众筹截止时间后不支持退款(平台原因或不可抗力、未达标失败等统一情形除外)。
第二条 协议主体与范围
- 本协议由发起人、支持者与吉林省薪弃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发起人在平台发起项目、支持者点击“支持项目”并支付后,本协议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发起人与支持者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平台各类公告、规则、操作流程及项目⻚面承诺。不同意者有权选择不使用平台服务。
- 平台仅为发起人与支持者之间的众筹提供网络空间、技术与运营支持,不参与发起人与支持者之间的实际回报交付。使用平台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发起人与支持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 发起人与支持者的权利义务
- 发起人应在项目⻚如实公示众筹期限、预定募集金额或预定支持人数、可选支持档位、价格(含早⻦价与普通价)与活动规则等,并可按需设置预热期。
- 支持者点击“支持项目”并完成支付即视为同意项目⻚面承诺及本协议相关条款。
- 众筹募集成功后,发起人应在承诺时间内向支持者交付对应回报,并依法开具发票并承担售后服务。公益类项目需按主管机关要求完成前置审批与用途合规。
- 发起人应按项目计划推进并与支持者保持沟通,指定专人维护项目⻚留言、及时更新项目进展。
- 众筹失败时,发起人应通过平台及其他途径告知支持者,并按本协议与平台规则办理退款事项。
- 发起人额外设置的促销活动(如买赠等)不构成众筹组成部分,具体以⻚面显示为准,相关责任由发起人承担。
- 平台为完成回报发放、售后、客诉与退款等事项,依法必要地处理支持者个人信息,具体以《隐私政策》为准。
第四条 价格与退款规则
- 价格类型与适用:
①早⻦价:限量优惠名额。一经支付,支持者不可主动申请退款。若项目未达标失败,平台统一退款;若因非募集失败原因导致项目失败或终止,不予退款;平台原因或不可抗力,按平台统一方案处理。
②普通价:支持者可在众筹截止前按时间阶梯申请退款;截止后不支持退款(未达标失败、平台原因或不可抗力的统一退付除外)。 - 普通订单时间阶梯退款规则(以提交申请时“距众筹截止时间”的剩余时⻓计算):
①≥15天:扣5%,退95%
②7–14天:扣10%,退90%
③3–6天:扣20%,退80%
④<3天:扣30%,退70%
⑤到达或超过截止时间:不支持退款。
说明:上述扣除为订单服务处理费,用于支付通道清结算、审核与客服处理、基础⻛控与运营等必要成本。退款预计 T+1~T+5 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以支付渠道为准。 - 统一情形:
①众筹未达标失败:平台对全部订单(含早⻦与普通)统一退款,支持者无需申请。
②因平台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终止:对支持者不收取退款处理费,按平台统一方案处置。
③重复支付、明显误扣等可核验异常:核验通过后全额原路退回。 - 项目⻚与下单⻚须对早⻦不可退款、普通价阶梯退款、截止后不退等关键规则显著提示并二次确认。
第五条 回报交付与纠纷处理
- 众筹成功后,发起人应按约定完成回报交付、发票开具与售后服务。
- 因回报迟发、漏发、质量瑕疵、退换等与支持者产生纠纷的,由发起人与支持者直接协商解决;平台在平台规则范围内提供协调与通道支持,不对回报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险提示
- 政策法律⻛险:因知识产权、前置审批、法律政策变化等,发起人可能依法调整项目内容或取消项目。
- 市场与运营⻛险:受项目本身运营与市场行情影响,回报可能与承诺存在差异。
- 技术⻛险:因不可抗力、网络与系统故障、攻击、病毒等导致服务中断或损失的,发起人与支持者自行承担相应⻛险与后果;平台将尽商业上合理努力修复并减损。
第七条 特别提示
发起人与支持者均已理解并同意:平台仅提供网络空间、技术与运营支持,并非发起人或支持者任何一方;众筹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于发起人与支持者之间。平台不对项目及回报质量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因项目及回报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由发起人与支持者自行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致使他方遭受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在限期内改正;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第九条 税费
众筹活动相关税费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并依法申报缴纳。
第十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吉林省薪弃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生效
平台可基于业务与合规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或以公示载明的日期生效。支持者与发起人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