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
更新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
平台方(甲方):吉林省薪弃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商户方(乙方):已在“薪弃疾机构端”完成入驻认证的商户主体
关联用户端产品名称:“薪弃疾”(C 端)
生效方式:乙方在“薪弃疾机构端”提交众筹项目并勾选“同意本协议”后,即视为签署并生效。
一、定义
1.1 众筹项目:乙方在“薪弃疾机构端”发起并拟通过“薪弃疾”面向用户募集资金的服务项目。
1.2 目标募集金额(“目标额”):乙方为项目设置的计划募集金额,用于结算与费率判定。
1.3 募集完成度:对应时间点“已成功到账的募集净额 ÷ 目标额”。
1.4 预扣服务费:众筹发起时,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预先收取的“众筹技术与运营服务费”。
1.5 取消:乙方主动撤销或终止众筹项目的行为(不含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
二、合作范围与⻆色
2.1 甲方为信息发布与交易撮合的平台运营方,提供上架审核、技术与支付接入、基础⻛控、必要的曝光与客服通道等技术与运营服务。
2.2 乙方为项目的发起与履约主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交付、售后及合规。
2.3 本协议不构成劳务、合伙、代理或担保关系,双方对各自行为与义务独立负责。
三、费用与结算
3.1 费用名称:众筹技术与运营服务费(进度阶梯计费)。
3.2 预扣机制:项目发起时,甲方按目标额的5%向乙方预扣服务费,且不低于人⺠币¥1,000。
3.3 阶梯结算(适用于乙方“主动取消”):按募集完成度分阶梯计费,实际应计服务费=预扣服务费×对应费率:
- 完成度 < 20%:20%
- 完成度 20%–49%:40%
- 完成度 50%–79%:60%
- 完成度 80%–99%:80%
- 完成度 100%且未履约:100%
按目标额5%预扣服务费仅为前置收取,最终以阶梯结算为准。众筹成功并履约后不支持预扣服务费退款。
3.4 例外条款:
3.4.1 因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或众筹期限届满但未达到目标募集金额:已预扣服务费全额退回。
3..4.2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监管要求导致失败或终止:按可证实的直接成本据实扣除,余款退回。
3.4.3 因乙方重大信息不实、侵权或违法导致终止:甲方有权按上一档阶梯费率或不低于20%计取,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3.5 发票与税务:甲方就服务费依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3..6 资金管理:募集款与服务费独立管理,服务费不得与募集款混同。募集失败时,用户侧资金按平台规则原路退回或等额退还。
四、项目发布与审核
4.1 乙方保证提交的主体资质、服务信息、价格与用户权益描述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存在夸大或误导。
4.2 甲方基于合规与⻛控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与内容合规审核,并可对违法违规、侵权、重大投诉、严重不实信息等情形予以下架或终止。
4.3 对涉及未成年人教育、职业资格、医疗健康等敏感领域,乙方应按监管要求提供附加资质与显著⻛险提示。
五、履约与用户权益
5.1 募集成功后,乙方应按承诺的时间、形式与标准向“薪弃疾”用户交付商品服务;确需变更的,应在项目⻚显著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或提供等值补救方案。
5.2 乙方应建立退款与售后机制,不得规避法定消费者权益。
5.3 用户纠纷由乙方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与通道支持。
六、取消与终止
6.1 乙方主动取消须通过“薪弃疾机构端”发起,在二次确认弹窗中确认当前完成度、预计扣费与结算明细;取消以甲方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6.2 甲方可在以下情形暂停或终止项目:违法违规、重大投诉、侵权、欺诈、信息严重不实、监管要求或平台系统⻛险等。
6.3 终止后的处理:按第三条约定结算服务费,并按平台规则完成用户侧退款与公告。
七、数据、知识产权与保密
7.1 乙方享有其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非排他地为项目展示、推广、交易等必要目的使用前述内容,直至项目结束或乙方撤销授权。
7.2 合作中获悉的未公开信息与商业秘密受保密义务保护,法定披露或用户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用户数据依法由甲方管理,乙方仅在履约必要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或对外共享。
八、合规与风控
8.1 乙方遵守教育、价格、广告、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数据与隐私等法律法规,不得实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搭售等行为。
8.2 甲方建立收费公示、显著告知、留痕与复核机制;乙方应配合提供发票、合同、投放与消耗等凭证。
8.3 任一方发现重大⻛险线索,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配合处置,降低用户影响。
九、责任与争议解决
9.1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与可合理预⻅范围内的间接损失。
9.2 服务中断:因系统故障、网络异常导致的服务中断,甲方将尽商业上合理努力修复并减轻不利影响。
9.3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共和国法律。
十、不可抗力
地震、台⻛、洪水、疫情防控措施、政府行为、法律政策重大变化、基础网络与电力中断等不可抗力导致履约障碍,受影响方在合理期限内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并尽力减损。
十一、协议与变更通知
11.1 甲方可基于业务或合规需要更新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乙方不同意的,可停止发起或取消未开始的项目。
11.2 平台内通知、站内信、短信或邮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与平台公示的《隐私政策》《用户协议》等共同构成完整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12.2 条款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12.3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